【导语】近日,省高警随县大队在随岳高速鄂豫收费站查获一辆超速行驶的半挂货车,结果发现驾驶员居然还是醉酒驾驶,现场酒精检测结果达到122mg/100ml。

【正文】当晚18时16分许,执勤民警在监控中发现一辆河南籍红色半挂车超速且骑压分界线行驶,遂对该车进行布控。随后,民警在鄂豫收费站查获该车,车上只有驾驶员一人,民警在对其进行检查时,觉察到他身上散发着酒气,便将其带至执法岗亭进行进一步检查。

请吹气 对不起 您喝酒了
其酒精检测的结果为122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当天在高速服务区吃饭时喝了酒,饭后本打算在服务区睡一觉,第二天再出发,但是后来想到货要的急,就不管自己喝了酒而且车上只有自己一名驾驶员,开车驶出了服务区。

在哪吃的饭?监利(服务区),一个人吃的饭?嗯。喝的什么酒?啤酒,易拉罐,一大桶。喝了一大桶?嗯
一路上,他不仅超速行驶,一度达到110码,而且骑压分界线行驶,非常的危险,所幸被民警及时查获,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证据固定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采集血样送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他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禁驾五年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