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障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而“3.15”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已发展成为我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节点。临近315,我们社会全方位栏目联合市工商部门共同策划《消费维权 我们在行动》系列报道,将把镜头对准市民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各行各业为老百姓依法维权的经典案列,营造了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今天的维权系列报道,我们来看看市烟草专卖局打击/制假、贩假、售假的相关情况。

【正文】 8月中旬,广水市局稽查大队,接知情人举报,有人将非法收购的烟叶,存放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某村一仓库内,并租用车辆将烟叶非法运输到河南省销售,将途经随州市。
【正文】得此情报后。市烟草局迅速将案情向随州市稽查支队进行了的汇报,随后迅速成立了办案专班,深入云南省昆明市暗地走访调查。专班一行两人,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按照预定的方案到达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通过近二十天的摸底调查、监控,基本掌握了涉案人的基本情况及活动轨迹。

【正文】根据部署在云南监控人员的反馈信息,有一车号为云d68183的大货车,在昆明市呈贡区某村一仓库内装烟叶。并将于8月24号晚,通过随岳高速随州段。
【正文】打击烟草制假,原辅材料是制假贩假售假的首要环节。信息就是命令。广水市烟草局迅速向随州市局稽查支队作了汇报,并联和随岳高速巡警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在随岳高速鄂豫站设卡拦截。 另一路,在随岳高速,沿路监控。
【正文】二十四号晚二十四时许被监控车辆,进入监控人员视线。为保证后续的打击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将嫌疑车辆/离开布控区域前/果断出击。二十五号凌晨,两路执法人员,在随岳高速鄂豫站,将这辆大货车截获。现场查获无证运输的烟叶'15340公斤,涉案金额为73.3万元。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孟某两人。
【正文】为了寻线追踪,专班人员穷尽各种侦查手段,梳理两人在全国各地的行动轨迹 、车辆通行记录、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以及银行往来信息账目进行信息比对研判。发现李某与马某来往密切,交易频繁。通过对李某进行紧急提审,涉案人周某、张某、马某,进入侦查人员的视野。
【正文】侦办期间办案专班多次辗转云南河南等地调查取证,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循线追击,及时锁定并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基本查清了该网络案件的购进储存运输三个环节,查证,涉案金额143万余元。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四人。嫌疑人的落网有力地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遏制了制假贩假违法活动。维护了国内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和国家以及消费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