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拉开序幕。近日,湖北省出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内,在湖北自贸试验区及16个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从实际出发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
试点范围包括: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期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试点内容为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的事项除外),超出116项的范围或改变相应改革措施,按程序报批。
改革重点包括:清理规范各类许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等4大方面。
其中,清理规范各类许可方面,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地方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对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分行业、分部门建立失信行为清单,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积极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响应,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加快推进信息共享,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加快构建“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推进网上办事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促进政务信息深度融合、开放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