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女婴寒夜遭遗弃 警方救助帮安置

2018-01-18 20:04   何垒 聂京京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而有一件小“棉袄"却在最寒冷的三九天,被自己的亲人遗弃,近日,一名一岁左右的女婴发现被人扔在城区一户人家的门口,户主赶紧报了警。

当天晚上十点多,西城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家住曾都区烈山大道人寿保险公司附近的邱某报警称,家门口被人放了一个婴儿。接警后值班民警、协警迅速赶至弃婴地点,发现一名被毯子包裹的婴儿正在啼哭,婴儿看上去有一岁左右。在婴儿旁边的手提袋中除了有一个奶瓶、小儿的咳嗽药品和一些衣物之外,没有找到与婴儿的身份信息相关的物品。


西城派出所协警刘振飞:当时气温是零下,气温比较低,婴儿穿了一件薄的袄子,外面简单地包裹着一个红色的毯子,我们出警的刘队长就考虑到气温比较低,小孩又在流鼻涕,我们到达现场后就赶紧联系救助站往救助站赶。

由于报案者也无法提供婴儿被遗弃的时间,婴儿又一直哭泣不止,为了安抚婴儿的情绪,派出所民警立即购买了奶粉给婴儿喂食。

西城派出所协警刘振飞:在送往救助站的途中,在警车上婴儿大声的哭泣,哭泣不止,在这种情况下,刘队长他考虑是不是婴儿饿了,我们就在路边的超市买了奶粉,用热水冲给婴儿食用,婴儿食用了奶粉之后就没有再哭泣了。

出警的民警告诉记者,在进食了奶粉之后,婴儿虽然停止了啼哭,但还在咳嗽流鼻涕,联想到行李包中的咳嗽药品,民警们怀疑婴儿可能还在患病中。

西城派出所协警刘振飞:在民政局救助站里面我们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以后,这个婴儿还是在流鼻涕,婴儿旁边有一个迷彩的旅行包,旅行包里面有小孩的止咳的药品。我们就判断这个孩子是不是感冒了,或者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疾病,所以我们就赶紧把他送往随州市中心医院,观察治疗。

记者了解到,这名弃婴在市中心医院经过十多天的治疗后,身体状况稳定,目前已经转移到市儿童福利院临时安置。针对故意遗弃婴儿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西城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中队长 刘先顺:类似的案件我们西城派出所也有过,现在婴儿我们已经送到福利院,下一步我们将征集线索,寻找婴儿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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