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把大火
引起各级领导深度关注
重大火灾
给人们血的教训
大力整顿群组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刻不容缓
新的实施方案已经开展
背景
为深刻吸取北京“11.18”大兴区新建村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部消防局、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随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有效整治,切实整改消除一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建立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火灾隐患的产生。
本次专项整治随州支队主官带队
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象: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
严格执行“九大标准”1
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和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群租房,限期搬出;
2
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
3
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
对人员集中住宿区域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拆除;
5
对在居民楼道内违规停放摩托车、电动车或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等行为,责令立即改正;
6
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7
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限期改正;
8
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9
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工作措施(一)
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照本次整治范围,广泛发动街道、乡镇、社区,对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开展排查摸底,逐个区域、逐个场所、逐个楼道摸清数量、租户人数、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填写《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尤其是建筑外保温、室内装修、保温层、彩钢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和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要依法采取查封、关停、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工作措施(二)
逐级压实责任。要根据本区域分布、规模大小、场所性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消防管理薄弱区域的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小区,要逐一明确落实监管责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现有的出租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严格督促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工作措施(三)
加强防范措施。要明确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消防安全条件,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消防喷淋、辅助疏散等设施,从严落实电源、火源管控,建立并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等技术防范手段,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从根本上提高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的消防安全水平。
工作要求(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混乱,一直是亡人火灾事故的高发区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各地务必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研判,明确职责分工,统一思想,广泛动员,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治高压态势,助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工作要求(二)
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成立由局领导亲自挂帅的整治专班,充分发挥多警联勤和部门联动机制优势,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逐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火灾隐患严重且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派出所要与消防、治安等力量开展联合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工作要求(三)
加强督导,严明奖惩。各地要认真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市局将组织督察支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专项行动期间,要及时上报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对策,并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对于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实行问责,进行通报批评。各地要分别于12月15日、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居民楼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进度表报市消防支队,2018年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市消防支队。





